(一)开放式厨房为什么不能通气?
答:开发商委托燃气公司实施民用燃气工程时,提供您家住宅的建筑资料中,厨房是有独立的功能空间,您家里的燃气设施是根据您家的厨房环境设计的。根据国家相关规范,燃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有给排气条件的厨房或非居住房间内,您们擅自将厨房装修成开放式或取掉厨房的门,使燃具安装在居住房间内,违背了相关国家规范的要求,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因此您家的开放式厨房不能通气。
(二)开放式厨房客户需要做什么才能通气?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12-2013《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第4.2.1条“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等隔开”,建议您在设置灶具的厨房设实体墙或门与卧室、起居室(厅)隔开。
(2)国家规范对安装燃气设施的厨房要求如下: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在8.2.2条中有以下规定:居民住宅用燃具不应设置在卧室内。燃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有给排气条件的厨房或非居住房间内。所谓“非居住房间”,在术语2.0.12条中有如下解释:住宅中除卧室、起居室(厅)外的其他房间。《城镇燃气技术规范》是一本全文强制性标准,所涉领域都要严格执行,出于燃气使用安全、消防等角度考虑,该标准规定了燃具不应安装在卧室、起居室(厅)等居住房间内。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中4.2.1条明确细化:“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隔开”;“与燃具相邻的墙面应采用不燃材料,当为可燃或难燃材料时,应设防火隔热板”。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10.4.4-1条规定:“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10.4.5-1条规定:“燃气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过道、阳台内。”
(三)国家规范对厨房与客厅隔断的门、墙有什么要求?
答:《住宅设计规范》5.8.6条规定:“厨房的门应在下部设置有效截面积不小于0.02㎡的固定百叶,也可据地面留出不小于30mm的缝隙。”需是实体上的门、墙。
(四)这条规定是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邻居也是开放式厨房,上个月都通了气,为什么我不能通?已通气的客户怎么处置?
答:我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执行。之前已通气的客户会安排入户进行安全检查并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客户进行整改,未通气的客户须整改符合规定后方可通气。
(五)开放式厨房使用燃气存在哪些安全隐患?
答:使用明火的厨房是最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之一。若是开放式厨房,火势很容易向其他场所蔓延。一旦发生漏气,泄漏的气体会相对快速地进入客厅、卧室,休息的人未及时察觉,开关电视机都有可能引发爆燃。
家里的厨房通风不好或燃气灶、热水器等用气设备发生故障,不完全燃烧会产生一氧化碳,如果厨房不封闭、没有门墙,一氧化碳更容易弥漫到客厅、卧室等场所,使熟睡的人中毒,严重的会失去生命。
用气房间与非用气房间未有效隔离,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安全问题,为了您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您应立即整改。若先给您通气,那一旦出现任何问题,将给您带来极大的财产损失,甚至是人员伤亡,就算是保险公司给您赔偿了,但您的爱房或家人受到的伤害,是永远都无法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