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顺利开展,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根据公司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四川省燃气集团有关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会计岗1人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1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金融专业或相关专业(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服从岗位调配;
3.具有良好的组织调控及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熟练使用MS Office等办公软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21日下午18:00前携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职业资格)原件到招聘现场报名,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承诺书》等报名资料,或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过时视为自动放弃。(邮箱报名地址:353503558@qq.com;现场报名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万缘南郡7#楼三楼党群部)
(二)资格审查
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职业资格)等原件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报公司本次负责招聘的领导同意后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并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试题由用人部门拟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笔试的组织与评卷工作,笔试成绩报领导小组签字审批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四)面试
(五)成绩统计与审核
笔试成绩占40%,面试平均成绩占60%。统计应聘者最终成绩,并做好成绩排名,将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和排名报公司负责招聘的领导审批同意后确定最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提供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标准),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录用。
(七)公示
在公司内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拟录用人员发出《录用通知书》,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所招聘岗位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要求
(一)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热线:王先生 0839-3315932,18080753507;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沈先生 0839-3282367,18011153356。
附件:1.招聘岗位说明书
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个人承诺书